珠海生育保险新政策2017


2017年4月5日珠海发布生育保险征求意见稿,对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时间长短所享受的福利待遇进行相关调整。比如缴纳生育保险不足12个月以上,生育医疗费按照30%报销,缴纳生育保险不足6个月的,生育津贴按照按上年度平均工资基数计算。本文仅供参考! 2017年珠海生育保险最新政策 1、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不足12个月以上的,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医疗费用按30%的比例支付;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不足6个月的,计算生育津贴,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3、职工本人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征基本医疗保险费;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征基本医疗保险费。 2017年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性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审核通过后,签发医疗证明; 3、女性生育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后,将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2017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 1、正常分娩报销 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 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 3、剖宫产 三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3700元、一级医院3500元。 4、剖宫产伴其他手术 三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医院3600元。 备注: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可报销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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