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保险流程


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如下: (一)流产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1. 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2. 流产每人次1000元。 (二)流产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 1. 门诊人工流产术:200元; 2. 住院流产术引产术:800元; 3. 药物流产:300元。 二、流产生育保险可享受的产假 1.妊娠 3 个月以上(含)、 7 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 1.7 个月计发。 2.妊娠不满 3 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 1 个月计发。 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一)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因为流程要报销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该带上上述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如果是个人办理,则按照以下流程走: 1. 流产前,先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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