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珠海生育保险新政策


生育津贴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珠海生育保险新政策,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2017年4月5日珠海发布生育保险征求意见稿,对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时间长短所享受的福利待遇进行相关调整。比如缴纳生育保险不足12个月以上,生育医疗费按照30%报销,缴纳生育保险不足6个月的,生育津贴按照按上年度平均工资基数计算。 2017年珠海生育保险最新政策 1、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不足12个月以上的,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医疗费用按30%的比例支付;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不足6个月的,计算生育津贴,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3、职工本人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征基本医疗保险费;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征基本医疗保险费。 延伸阅读 生育津贴怎么算 1、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生育险能报销多少钱?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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