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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变化:赣州市生育保险政策新规定

2017-06-17 08:00:03 无忧保
小编从赣州人社局了解到,根据最新出台的办法,自今年起,赣州市生育保险政策有四大新变化: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实现用人单位全覆盖,参保职工的待遇享受幅度成倍提高,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9%左右下降到0.5%,实行“一卡通”刷卡限额或定额结算。详情请阅读下文来了解。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实现用人单位全覆盖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前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仅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日前出台的《赣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确定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保职工的待遇享受幅度成倍提高根据该暂行办法规定,生育费用不仅仅是参保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包括产前检查、诊治妊娠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参保职工的待遇享受幅度较前成倍提高,顺产和剖宫产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0元和1300元分别提高到最高1500元和3300元,产前检查最高可报销300元。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9%左右下降到0.5%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参保费用,职工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0.5%,比原来的0.9%左右大幅度降低。实行“一卡通”刷卡限额或定额结算参保职工因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通过赣州市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实行“一卡通”刷卡限额或定额结算,参保职工无需垫付资金和跑腿报账。同时,我市将成为江西省首个实施生育保险系统“一卡通”刷卡管理的地级市。目前,市医保局已为市本级近1300个单位举办了5场《暂行办法》的专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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