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详细讲解内江市生育保险的新政策调整方案

2017-06-20 08:00:03 无忧保
内江市继2012年9月调整提高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后,再次出台新政策于2013年1月1日起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进行调整,进一步降低生育住院个人负担,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小编来给内江市女性职工详细的解答生育保险新政策,帮助更多人是我们团队的职责。内江市调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一、提高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结算标准上调为,三级医院剖宫产5000元,顺产3000元;二级医院剖宫产3800元、顺产2200元,未达到定额结算标准的按实际支付结算。二、提高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比例。凡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助由定额结算标准的50%上调为100%。三、提高生育补助津贴支付标准。将财政全额支付工资的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补助由原1000元/人,调整为按生育津贴标准支付。四、增加产前检查费用定额支付。生育产前检查费用按800元/人的标准,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育龄妇女包干使用。五、增加男职工护理假生育津贴。凡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男职工,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享受护理假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标签:   生育保险保险市生育保险调整生育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