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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


杭州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 一、办理时限:70个工作日(从申请办理到作出行政确认决定之日)。 二、申请方式:本行政确认需申请人(原则上为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请到各杭州市各区、县(市)人口计生局领取。 三、承办机构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84号(市综合办公楼2号楼)。 四、承办机构电话:0571-85101314 注意事项: 鉴定时请申请人出示患儿原始病历。 病残儿父母再生育一个孩子具有再发风险的,批准再生育后,应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指导下,接受咨询、孕期检查和早期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发现不宜生育的,应及时中止妊娠。 当事人对杭州市市级鉴定组所作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可向杭州市人口计生委申请省级鉴定,提交的省级鉴定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上报省计生委。省级鉴定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时间另行通知,省级鉴定为终局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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