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康启动首家生育保险按人头包干付费定点医院


为减轻生育职工负担,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合理控制生育费用增长,5月26日与湖北省保康县妇幼保健院签定了生育保险按人头包干付费结算协议,也就意味着生育职工到生育保险按人头包干付费定点医院生育个人不自费。 据了解,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生育且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人头包干付费,个人不再自费任何费用。参保职工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医保局审批的《襄阳市生育保险就医申报表》可享受住院生育医疗费包括接生费、手术费、药品费、治疗费、检查费、化验费、麻醉费、一次性卫生材料费、护理费、婴儿费、床位费、空调费、医疗废物处置费、新生儿复苏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的应付费用。新举措的实施使广大生育参保职工生育住院真正实现零付担。(保康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卢从林 周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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