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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年内启动生育保险

2017-06-26 08:00:04 无忧保
女职工人均可领5758元,男职工可领442元  ■费用由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缴  ■标志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基本建成  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年内,生育保险将正式启动。这意味着,我市由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5大险种所组成的社会保险体系的框架基本建成。  生育保险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怀孕、分娩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提供生活和医疗保障的一项社会政策。目前,全国多数城市都已出台该保险。  去年,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女职工约为76.2万人,育龄女职工约为1.4万人,生育率为1.87%。每年女职工生育生活费和医疗费需1.5亿元。  武汉市现有的女职工生育、医疗等费用,主要由单位支付。这造成了部分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忽视女职工的特殊权利,一些企业不愿招收女职工。  即将出台的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为: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  生育保险基金主要支付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及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生育津贴不仅仅女职工可以享受,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可以享受10天的护理假津贴。据测算,《办法》实施后,女职工生育人均可领取津贴5758元,男职工可领取津贴442元。  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由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伴有并发症、合并症治疗的,费用由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费用全部由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缴。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缴费满6个月以上,职工才开始享受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基金原则上实行全市统筹。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区的生育保险基金暂由本区统筹,逐步过渡到全市统筹。  据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透露,我市生育保险将于12月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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