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医疗、生育保险覆盖将达1.5亿人和5600万人


“十一五”开局之年,劳动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要求,“要以解决城镇从业人员参保难点问题和探索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方式为重点,逐步完善城镇各类人员的医疗保障机制,力争年底医疗、生育保险覆盖人数分别达到1.5亿人和5600万人。”这是2月21日小编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2005年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为“十五”期间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画上圆满句号。据悉,去年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努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保,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700万人和5389万人,较2004年底分别增长10.5%和22.9%;全年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78亿元,支出1069亿元。 王东进指出,“十一五”期间,包括医疗保障在内的劳动保障工作被摆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新的历史时期,医疗保障工作面临新的目标,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公平,建立健全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基本保障为重点、兼顾多层次需求的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范围扩展到所有城镇居民,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改革新目标。这一改革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医疗保险自身的发展规律。建设城镇医疗保障制度,要不断完善政策和管理,协同推进配套改革,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城镇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保障方式和实现途径,确保制度稳健运行,努力扩大覆盖面,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到3亿人。为此,在保障对象上要实现从城镇职工到城镇居民的延伸;在筹资机制上要实现从单一筹资到多元筹资的延伸,将筹资渠道,从单位、职工扩展到家庭、政府和社会;在保障方式上要实现从单一保障到多种保障的延伸,坚持以保大病的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制度,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费用,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等办法解决。 王东进强调,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至关重要。今年医疗、生育保险工作,要按照总体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政策、强化管理,分类指导、巩固发展的工作方针,以解决城镇从业人员参保难点问题和探索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方式为重点,逐步完善城镇各类人员的医疗保障机制、筹资机制和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机制,协调推进配套改革,大力提升社会化管理服务能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力争年底医疗、生育保险覆盖人数分别达到1.5亿人和5600万人。 为此,一要切实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探索多渠道筹资的办法,力争年底绝大部分统筹地区出台政策,努力将困难企业和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要积极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医疗保险补贴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二要大力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立足于保大病,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坚持“低门槛”,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的参保能力;探索简便灵活的参保方式和有效的管理办法,便于进城务工人员参保和享受待遇;同时对进城务工人员参保实行专项统计,确定参保的专项扩面指标,力争年底进城务工人员参保人数比去年翻两番,达到2000万人以上。三要积极探索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办法。通过点面结合、典型引路,推动各地城镇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地发展。四要切实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加强对用人单位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稽核,确保基金及时足额征缴。加强医疗费用支出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增长,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五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通过完善药品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昂贵药品、新增诊疗项目、大型设备检查和昂贵医用材料的使用管理;继续完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根据门诊大病和住院疾病的不同就医方式和费用支付,探索按病种付费等结算办法;继续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积极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工作,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六要协同推进生育保险工作。各地要把建立完善的生育保险制度和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纳入当地“十一五”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进一步抓好生育保险重点联系城市工作,以探索生育医疗费用按病种结算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据悉,来自全国劳动保障系统的近200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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