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实现“三突破”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提高生育待遇和在全国率先开展参保女职工妇科普查工作,实现了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参保人群、享受范围、享受待遇”上的突破,受到了广大妇女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近日,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南通市是全国最早实行女职工生育费用社会统筹的城市。2000年,南通市政府出台了《南通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五年来基金运行平稳,保障了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保护了女职工的身心健康。但是,该生育保险办法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一是生育保险扩面工作难以推进,参保人数仅占养老保险人数的60%左右;二是生育保险所惠及的人群和范围较窄,只限于生育妇女,难以调动企业和职工参保的积极性;三是生育保险支付的待遇偏低,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负担较重,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生育医疗费用的报支额度显得偏紧。 今年以来,该市劳动保障部门经过深入调查,仔细分析,反复测算,为了在生育保险工作中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的精神,使生育保险惠及更多的职工,推动生育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先后出台了两项重大措施: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生育保险办法》,今年10月1日起调整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在原有水平上翻了一番;一次性营养费提高到将近1倍;生育医疗费用报支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33%;增加了新的报支项目,失业女职工按失业救济金的标准发给生育津贴,医疗费和在职女职工同等享受。为了鼓励企业参加生育保险,该局还规定,只要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生育保险办法实施后女职工发生的计划生育费用均给予报支;对下岗和改制企业的保养及协保人员发生的计划生育费用也给予报支。 二是为了使妇女患病能够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该市劳动保障局与有关部门就开展市区妇科病普查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经市政府批准,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卫生局联合下发文件,从今年6月开始,对市区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单位(含国有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部直属单位、私营企业和其它企业)中的已婚妇女(含在职和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出中心女性定补续保人员、改制企业的女性保养协保人员以及在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实行代理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已婚妇女进行一次妇女病的普查,所需费用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以提高妇女的整体健康水平。为了方便退休女职工进行检查,市劳动保障部门还组织医疗机构深入到社区开展这一工作。一些女职工激动地说:“我们工作几十年,第一次享受到免费体检的待遇。”至今年11月30日止,共有741家企业、157个社区中的10万2千多人进行了登记,其中6万多人已经参加了妇科普查。经不完全统计,普查中,发现恶性肿瘤24例,其中乳腺癌5例、宫颈癌19例,乳房肿块3397例,宫颈糜烂2920例,子宫肌瘤743例,卵巢肿瘤167例。目前患者都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治疗。 两项重大措施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和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生育保险扩面工作的开展。至11月底,南通市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达到20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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