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启动生育保险有关工作


根据北京市社保中心《关于全市启动“生育保险”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京社保发【2005】30号)文件规定,为了保证生育保险在7月1日能够顺利启动实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辖区内应参加生育保险单位务必于6月25日前完成医疗保险手册编号的采集、核对、上报工作。 二、6月29日至6月30日两天,市社保中心统一安排进行全市范围内参加生育保险的险种登记工作(翻牌),在此期间全市停办所有三险的社会保险系统的业务办理工作。 三、7月1日全市统一恢复社会保险系统的业务办理工作,同时启动生育保险的收缴及支付工作。海淀区社保中心2005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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