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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女职工必须参保生育险

2017-06-27 08:00:04 无忧保
辽宁沈阳市每一位有幸成为母亲的女职工,都将得到2300元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以及部分生活津贴。据悉,《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办法》将出台,这将成为政府部门送给全市女职工的一份“厚礼”。  女职工必须参保生育险  按照《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办法》的要求,沈阳市所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女职工,都必须参加“生育保险”。而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这些从业妇女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  据悉,该《办法》内容十分详尽,不但包含了妇女正常生产所应享受的生活、医疗补贴待遇,还有早产、难产、流产、引产的情况一并予以考虑,甚至连男方护理假、工资都有安排。  企业投保,职工不交钱    这部专门为女职工利益考虑的新险种,尽管尚未正式出台,但已引起多方关注。而令这些女职工们更加开心的是,生育险无需个人缴纳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解决。按照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用人单位每月按6‰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新办法将赋予女职工一把“尚方宝剑”:用人单位不缴、少缴或者迟缴生育保险费的,除依照规定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征收生育保险费和加收滞纳金外,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还将接到1000元———5000元的罚单,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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