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医疗和生育保险同步推进


“我刚刚领到3025元的生育报销费用,这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结婚时间不长,经济又比较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件大喜事。”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所业务大厅,女职工陈志华这样对小编说。 据河北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生育保险业务经办人员介绍,该开发区自2003年7月1日开展了生育保险业务以来,已为150名女职工报销了生育费用,累计报销金额35.8万元,每名生育女职工平均报销生育费用2386.6元。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青年职工占全部员工近90%的特点,在推进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同时,把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步推进。《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参保职工因生育、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住院而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床位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的医疗费用都计入生育保险费用范围。生育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报销比例执行。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生育保险的开展,充分保障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轻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负担,也提高了企业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此举是廊坊开发区加强软环境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有力举措。对于项目人才引进、稳定职工队伍、促进经济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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