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况有哪些?


小编整理了西安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八种情况,详细请见下文: 值得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西安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是违反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是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五是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六是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费用; 七是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特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 八是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http://www.cnrenc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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