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沧州孟村生育保险提供的津贴标准

2017-07-01 08:00:03 无忧保
沧州市孟村县生育保险提供的津贴标准  (一)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  (二)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三)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四)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  (五)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七)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育产假45天。  女职工生育同时符合难产、多胞胎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的产假天数累加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http://www.cnrencai.com/

标签: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