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为使“失独家庭”享受更多实惠,对2013年《“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通过开展再生育技术服务,尽最大努力帮助女方年龄在49岁以下,有再生育愿望且具备再生育条件的“失独家庭”实现再生育。该方案从明年1月起正式实施。
技术服务内容包括结扎复通等
据了解,根据最新修订的实施方案,服务对象为符合政策生育的子女出生后3岁以上死亡,或者失独后女方2年以上时间未自然怀孕,现无存活子女的失独家庭;女方年龄在29周岁以上、49周岁以下,具备生育条件;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是江西户籍。接受的服务内容包括心理疏导和生育指导;解除现避孕节育措施(含结扎复通);体格检查;生育力评估和再生育禁忌症排查;影响再生育相关疾病的检查治疗;夫妻双方自然怀孕困难,但具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建立信息服务档案。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制定并公布本辖区定点服务机构名单,定点服务机构应当为公立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失独家庭”可以自愿选择县级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再生育技术服务。
采取辅助生殖技术不超3个周期
据介绍,“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在市、县级结算标准为每疗程检查治疗费不超过3500元,在省级每疗程检查治疗费不超过6000元,采用辅助生殖技术的失独家庭1胎/次(生育后)补助2万元;辅助生殖技术不成功的报销检查治疗总金额的80%(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周期,超出部分费用自理),每对夫妻采取辅助生殖技术总共不超过3个周期(超出的周期费用自理)。
据了解,“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免费服务范围主要有三类,分别为:健康体格检查、影响夫妻再生育的生殖系统疾病的检查治疗费用和相关辅助生殖诊疗项目。其中,相关辅助生殖诊疗项目包括夫、供精人工授精(AIH、AID)手术费、诊疗费等,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IVF-ET)手术费、诊疗费等,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ICSI)手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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