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充分发挥村级基层组织的堡垒作用, 近年来,我县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健全和完善村干部社会保障制度。
????对在职村干部,根据《关于村干部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通知》(盐组〔2012〕80号)的文件精神,其除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外,2012年起参照企业职工参加失业和生育保险,从而实现五大险种全覆盖,切实解决在职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全县累计受益470余人。
????同时,进一步调高了退职村干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解决其老有所养问题。根据《关于调整退职村干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盐人社〔2012〕80号),从2012年1月起,对符合条件属正常退职且参加城乡居保的村干部,按其原在岗工作时间,以每年500元的标准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共计缴纳金额约1500万左右,费用由县、镇(街道)两级财政承担,全县享受到这一政策优惠的约有2000人。截止到2013年1月,我县已向退职村干部共计补发养老金400多万元。(海盐县人力社保局 王斌 陶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