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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保险报销贴办理流

2016-11-07 08:00:12 无忧保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参加农保的从业人员仍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申领时间:自然分娩或是流产后90天内。

  2,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一份一张)

  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

  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疗证明》;

  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

  生育妇女本人本人实名制的活期结算账户银行存折(具有转帐功能)

  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受理部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按就近方便原则。

标签:   保险办理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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