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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参加社保人员生育保险报销应注意哪些事项?

2016-11-12 08:00:11 无忧保

  关于参加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一、参加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人事代理制和年薪制人员、城镇户籍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生育费用报销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二、各类生育费用报销所需资料(所有证件均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1、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或配偶的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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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保险社保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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