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母婴保健法 2017-06-10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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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
(一)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2、管理单位审核盖章;3、乡级计生办审核;4、签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需提供的资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一式三份;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一、一胎生育登记卡的办理 1、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卡,应在怀孕后三个月内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级计生办办理登记(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到男方户籍所在地乡级计生办办理登记)。一胎生育登记实行免费登记,随到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施行节育措施的受术者,按下列规定享受节育假: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不少于2天,至少在术后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二
1、再生育的受理与审批:再生育申请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机构负责受理上报。夫妻有一方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职工,由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其他人群由县
省内流动人口夫妻拟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有关生育手续。跨省流动人口夫妻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持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婚育证明》或户籍地为其出具的婚
持经现居住地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发放的服务卡及本人身份证,可在居住辖区免费享受以下服务: 1、免费领取计划生育宣传资料; 2、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政策咨询服务; 3
1、内地居民结婚应到什么地方办理结婚登记?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出具什么证件?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