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局:解读失业保险政策细节-失业保险条例


东莞社保局:解读失业保险政策细节 新《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东莞根据新条例,对失业保险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但对于众多在职状态的市民和网友而言,这个保险很陌生,究竟什么时候发挥作用?又能对失业人群起到哪些调节作用?昨日,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做客阳光热线,对相关政策细节做了解读。
市民质疑
主动辞职不能享受失业待遇
交失业保险金意义何在?
一名网友表示,“一定要公司辞退的才能领取失业保险,这是不是在鼓励员工一旦产生辞职的想法,就自己想办法让企业把自己开除?或是消极怠工、或是故意违反规定、或是采取其他方法等?”王先生也表示,自己在单位很不顺心,想辞职,“单位也是不想让我干了,因为效益不好,我就是多余的,但企业主动裁人要支付经济赔偿,企业就找一些事情故意让我不爽。”王先生表示,看到东莞有新的失业保险政策,乍一看以为自己也可以享受,仔细一看,才知道如果主动辞职是不能享受失业待遇的。
王先生认为,开展失业保险,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自己失业了却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那自己之前交了那么多年的失业保险,又有什么意义呢?
据了解,2013年,东莞市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99亿元,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分别为0.44亿元和1.55亿元。截至2013年底,东莞市失业保险金结余13.64亿元。
社保局回应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等可以享受失业待遇[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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