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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待遇都有哪些 失业后如何进行办理

2017-08-01 08:00:03 无忧保

  【无忧保导读】失业后一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可能很多人存在这样的误区,我不想上班了,反正我也缴纳满1年的社保了,我辞职后可能先领取失业保险金来过日子,那么真的是这样吗?失业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呢?如何进行办理失业登记?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下。


  一般的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1)失业保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及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可以给予补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确定。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应参照当地职工的规定办理,一次性发放。


  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目的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所以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这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实现这一目的,一方面需要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发展和完善就业服务事业,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也要求失业人员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种就业机会和就业服务设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就业的能力。可以说,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就业权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否就业应由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选择。失业人员作为劳动者的一部分,享有同样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失业人员有选择就业或不就业的自由。


  以上就是关于失业保险的一些相关信息,我们要知道并不是辞职后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后才可以领取。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积极寻找工作,可以使其在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获得必要的就业服务,争取尽快实现再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应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再就业活动为衡量的标准。


标签:   待遇保险待遇保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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