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前部署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根据川府发〔2015〕57号、川人社发〔2015〕45号文件精神,乐山市社保局梳理出全市应由原机保试点整体转移至企保制度参保的6个单位。目前,市社保局已为此部分单位开通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网上经办相关权限,并对单位经办人员进行了经办指导和培训,确保此部分单位2016年顺利转移至企保制度参保。二是提前做好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工作。市社保局梳理出下一步应由原机保试点转移至企保制度参保的退休人员名单,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办法从其退休时间节点重新计算退休待遇,提前做好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工作,确保改革后的退休待遇能按时足额支付。目前,乐山市正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各项经办准备工作,为下一步全市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提供基础和支持,确保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过渡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