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已经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若尚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可通过自谋职业或企业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体参保手续请看已推送的社保政策微宣传之第二、三期)
参保的被征地农民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怎么算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参保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折算年限(最少为6年)之和选择以下方式办理:
合并年限累计满15年的
可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
合并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
可选择通过一次性补缴短缺基本养老保险年限,补足后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如果不选择一次性补缴的,则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方式享受待遇。
目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遇标准
从2015年12月1日起各档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分别为740元/月、780元/月、812.1元/月。
海宁人力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