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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因心脏病、低血糖、高血压等疾病引起的摔倒到底算不算意外,保险公司应否赔偿?很多购买保险的市民非常关注这一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教授郝演苏告诉北京晨报小编,“意外伤害”是意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表面可视的伤害。
因此,在正规的、传统的商业保险中,身体发病引起摔倒受伤不算“意外伤害”,不会赔偿。但是在这项保险中,由于有政府采购——全市7万名困难老人由政府统一投保,具有很大的公益性,因此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做出弹性处理。不过,“弹性处理并不意味着‘必须’,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赔偿。”
郝演苏认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与其他商业保险相比,对投保的老人没有选择性安排,任何年龄、患有任何疾病的老年人都可投保。他因此指出:“政府开始将保险的补偿制度作为社会服务和管理的抓手,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
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松山告诉北京晨报小编,只要在意外伤害险的理赔范围内,无论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人,保险公司均予以赔偿,不受第三方影响。
比如,公交车出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老人意外受伤,老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可以再向公交公司索赔。“实际上是,老人多了一种保险渠道。可以减轻老人受伤后的经济压力。”
调查显示,北京退休老人中有50%患有慢性病,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平均患有5种以上的疾病,每人每天服药超过13种。老人晕倒受伤是非常常见的现象。小编从一些市属公园获悉,一家公园大概每年就会发生10起左右的老人晕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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