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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进一步完善社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2018-08-22 08:00:03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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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记者单冉6月16日报道:记者从上海市发改委获得消息,市发改委会同五部门进一步完善了价格临时补贴政策。

  在2011年8月,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救助和保障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保障标准调整、粮油帮困补助和价格临时补贴三位一体的联动措施体系。

  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2011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中的价格临时补贴政策。根据国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保局和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等五部门进一步完善了价格临时补贴政策,突出体现为“扩范围”和“降门槛”两方面。

  据悉,扩范围,是指在2011年政策的保障对象基础上,将符合上海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规定、享受因病支出型贫困生活救助的家庭纳入价格临时补贴保障范围,当物价涨幅达到启动条件时,对其实行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与既有保障对象相同。

  而“降门槛”是指将CPI中食品类价格指数条件,由2011年政策中的“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10%。”,下调为“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7%”;同时,将价格指数条件,由2011年政策中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5%”,调整为“CPI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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