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具体的《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一位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出来之后,完全保障了参保者的权益,简单说就是,‘无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晚报记者辛晓青
在河南参保12年的湖北人老孟可选择回家乡或到河南退休
湖北籍人老孟,30岁到42岁之间在河南参保12年,之后转到北京,在北京工作到49岁参保7年,之后转到山东,在山东工作5年,又转到上海,在上海由于年龄超过限制建立临时账户。到达退休年龄时,他的养老关系在山东,户籍在湖北,应该到哪儿退休呢?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选择退休地有三个原则,首先就是户籍优先,如果愿意回户籍地不受任何限制。其次是从长原则,即所有参保地中缴费满10年的,如果有两个以上超过10年的,那么选择后一个超过10年的缴费地。如果所有的参保缴费地都没有满10年的,则回户籍地。遵照上述原则,老孟可以回户籍地湖北或者来到河南退休。如果来河南退休,他在郑州、开封等地相继工作了3年、5年等,在最后一个工作地漯河工作1年,那么他应该在漯河办理退休。
·五类人办理养老关系转移·
【外省来河南参保】参保人员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到河南就业参保的,新就业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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