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重庆市的实际, 《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出炉。今天江小妹带大家看看有哪些细则,一起来看看养老保险要交多少,退休后又能领多少养老金?
有哪些人在改革范围内呢?
?江小妹打探到,此次改革的对象其实主要有三大类,说起来就是在我市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
?此外,还有未随主管部门在北京参保的中央驻重庆的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在渝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按规定应纳入实施范围的单位及人员。
?当然,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基本养老保险怎么交哦?
?改革后,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哦~
↓单位交多少?
①单位缴费比例: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
②单位缴费工资总额: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个人交多少?
①个人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②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职业年金怎么交?
?等等,刚不是已经交过养老保险了吗?怎么又要交职业年金啊?原来,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小编发现,在此次《办法》中提到,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组成哦。
?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而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是由单位代扣。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基数和个人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的呢!
知道了如何交养老金,现在来说说退休怎么拿养老金吧!
?小编打探到,退休如何拿养老金是依据你是新人、中人还是老人哦。
“新人”
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中人”
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当然,为了实现“中人”待遇平稳过渡,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保底: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
限高: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经+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
“老人”
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