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卫日报》消息近日,中宁县社保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对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调至现在的每人每月145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不同,定额调整按人均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采取分段累加方式调整。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每1年每月调整4元,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前15年每年每月调整4元,自第16年起,每1年每月调整5元。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养老金在1500元以下(含1500元)的按20元调整;1500元至2500元(含2500元)的按30元调整;2500元以上的,在30元的基础上,养老金每增加100元(不满100元的按100元计算),再调整1.5元。截至5月,中宁县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共有2.4万名,人均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51.7元。企业退休人员有1.26万名,人均月调资203元,人均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592.68元。(通讯员王亚林)
2015年05月12日
来源:新华网宁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