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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保法三大变化保障“保命钱”

2017-03-11 08:00:02 无忧保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并定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新出台的社保法主要有三大变化:

  变化一

  原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时,个人账户退还。现在是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这样养老保险就打破了之前的15年“魔咒”,让参保者都可以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

  变化二

  原来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现在的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另外,养老保险还实现了跨省“漫游”、接续。这对于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就实现了“无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样就保障了他们的社保权益。

  变化三

  原来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无供养直系亲属的只领取丧葬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可以享受一次性遗属救济费和定期救济费。现在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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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社保社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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