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50% 评:利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50% 评:利好城乡居民 我国出台大病保险新政,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8月30日经济之声评论:大病医保,让大病救助更有力量。
中广网北京8月30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等部门今天傍晚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对其中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释,尤其是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交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等内容,都是重要的亮点。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和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庹国柱评论这项政策的亮点。[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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