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会医疗保险草案两大变化


日益完善的社保制度让我们享受到了更多更好的待遇,但是还是有着不足之处。为了更加完善社保制度,为了让市民过上更有保障的生活,昨天上午,《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草案)》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在最新的社会医疗保险条例中有两个重大变化:
第一,广州职工医保缴费拟从10年延长至15年。此前职工医保可以缴费10年,即停止缴费。等到退休后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那么为什么这次要进行变化呢?
条例修改部门表示,目前,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分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个人,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时间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费,享受退休人员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这个“规定缴费年限”,就是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退休人员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必须达到的最低缴费年限。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个人则是缴费一年,享受待遇一年,不存在计算缴费年限的问题。
第二,外来工及子女可享同等待遇。此前外来工购买的医保与本市职工不同,而且缴费方式每隔几年会发生变化。此次修改,提高了外来务工人员和其子女的医保待遇,避免这些人由于生病,而“一病回到解放前”的困难局面。同时这些人参与缴费后,可以扩大广州医保的征缴面,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TAG标签: 保险 医疗保险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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