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退伍军人医疗保险体系


军人,一个神圣庄严的职业,一个为祖国和人民奉献了青春与热血,因此在军人退伍后,保障其基本的生活是很重要的,完善退伍军人的医疗保险体系很重要。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
为了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维护军人权益,激励军人安心服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军队实际,国家推出了退伍军人医疗保险。国家实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设立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对军人退出现役后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军人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发给本人;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转入军人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会同劳动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制定。
退伍军人参加城保后原军龄为视同缴费年限,军龄加上参保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但实际缴费年限须满5年),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待遇。否则,不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各地镇乡、街道社保所在正全面受理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申报受理工作。TAG标签: 保险 医疗保险 医疗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