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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未成年人下月起享受医疗待遇

2017-02-03 08:00:01 无忧保
  9月1日起,鹿城、瓯海、龙湾三区的未成年人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了。参保对象:市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中小学、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儿童;市区非农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   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30元,其中个人缴费100元、财政补助230元。持有效期《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未成年人以及孤儿,个人不缴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按年度缴费的,每年7月1日~9月30日为缴费期。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   0~3岁市区首次参保幼儿,在缴费期内携参保人员户口簿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先到户籍所在辖区劳动保障站领取并填写《温州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申请表(二)》,由社区工作人员审核后录入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待3个工作日后携上述材料到户籍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经资格确认,核定缴费。   市区非农户籍新生儿,可以在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缴费当月起享受医保年度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待遇。   0~3岁市区已参保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请于当年7月1日~9月30日前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登记缴费手续,并携带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制作本人门诊证历本。 TAG标签: 保险 医疗保险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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