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城镇医保新农合今年合轨


3月3日上午,三亚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三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修改版。会议强调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以农村和社区为重点。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这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以人为本;坚持立足市情,创新机制;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方案涉及内容非常全面,并明确三亚近期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具体涉及到五大方面内容,分别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方案要求,2010年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巩固和稳定原参保水平,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同时,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到2011年底前,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后可参加城乡医保。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医保。
同时,至2011年,三亚市各级财政对城乡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年160元。根据城乡居民的两种不同缴费标准,城乡医保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两种不同缴费档次分别达到70%和65%,逐步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12万元和8万元。
此外,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用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解决城乡居民多样化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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