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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2016年医保新政:社保卡“一站式”结算

2017-02-09 08:00:01 无忧保
5月27日讯:日前,滁州市出台文件,明确“各县(市、区)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全市范围内各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刷卡费用,均由各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相互结算。”此举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也方便了群众。 近年来,随着社保人群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该市社保卡发放量逐年增加,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刷卡就医日益增多。由于结算业务量大、手续繁琐,导致异地报销结算效率一直低较,给参保人使用社保卡造成诸多不便。 针对这一问题,滁州市社保中心对全市社保人群信息进行筛选、采集和传输,实现信息共建共享,优化简化原有医保结算办理流程,实现具体结算业务在社保经办机构系统内完成。各县(市、区)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滁州市范围内各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后,可由各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相互结算。各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不需再向所在地以外的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和账户信息以及变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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