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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2016医保最新消息:8类违规行为可举报

2017-02-10 08:00:02 无忧保
5月16日讯:5月1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已正式建立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市民举报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核实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 8类违法违规行为属骗保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减轻了职工的医疗负担,但也发现有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存在骗取医保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此,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出台了医保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市民凡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均可举报:医疗机构以冒名顶替、虚构住院等形式套取医保基金的;参保人员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虚假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以药换物、以物代药,为食品、化妆品等生活用品及套取现金等提供医保刷卡行为的;医疗机构将因犯罪、打架、斗殴、酗酒等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范围的;医疗机构将参保住院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分解到门诊或不计入住院费用的;医疗机构使用自费项目及药品未经住院患者签字同意的;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住院时院内转诊按分解住院对待的;其他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举报者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 凡发现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有以上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进行监督举报。对经举报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可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现金奖励:违规金额在2000元以内(含2000元)奖励200元;2000元到5000元(含5000元)奖励500元;5000元到1万元(含1万元)奖励1000元;1万元到10万元(含10万元)奖励3000元;10万元以上奖励5000元,奖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举报受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受理、处理举报案件时将做好保密工作,严禁泄露举报人的相关情况。举报电话:0917—39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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