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保异地结算难一蹴而就 统一标准成最大难题


3月23日讯:你我都有可能摊上的“天大的事”——医保异地结算,中央政府近日给出了明确的改革时间表。不过,专家指出,推进改革的过程绝非一蹴而就。
你我都有可能摊上的“天大的事”——医保异地结算,中央政府近日给出了明确的改革时间表。
3月16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政府将下定决心推进全国医保联网,在今年基本解决省内就医异地直接结算的基础上,争取用两年的时间,使老年人跨省异地住院费用能够直接结算,使合情合理的异地结算问题不再成为群众的痛点。
“医保异地结算其实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一直困扰民众看病报销多年的大问题。”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学系主任吴明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李克强总理给出了医保异地结算改革时间表,表明国家要进行医保制度改革的决心,也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重视。
不过,吴明直言,推进改革的过程绝非一蹴而就,其中还将面临各地医保报销标准不同、如何控费等众多挑战。
异地报销的“步步劫”
“老年人退休后和子女异地生活,但是生病住院还得回到原来工作的地方报销,这些看起来是具体的事,但对于碰到这个事情的人和家庭就是天大的事。”李克强总理在上述记者见面会上如是说。
高珊(化名)对总理口中的这“天大的事”深有体会。
高珊的老家在河北省唐山市,来北京工作近10年的她已在北京成家立业。
去年,高珊的母亲不幸在老家查出患有癌症,为了让母亲得到更加全面的治疗同时方便照顾,高珊选择让母亲来北京治病。
然而,用她自己的话说,“这也开启了步步劫难’的医保异地报销之路”。
由于母亲的医保一直在唐山缴纳,因此要到北京的医院治病,需要向当地社保中心申请,同时需要有原治疗医院开具的转院手续,得到批准后在北京治病的费用才可享受当地医保报销。
“治肿瘤花销很大,医院肯定不想失去病人。”高珊向法治周末记者直言,最终在“托了一些关系”后,当地医院才开具了转院手续。
在北京看病的过程很顺利,但花费和报销却让人很心塞。
由于当前没有实现医保跨省异地结算,因此高珊在带母亲异地治病的过程中,需要自己先行垫付全部的治疗费用。母亲在北京一家三甲医院住院并接受多次化疗,共花费约10万元,这使得高珊不得不拿出了自己多年来攒下的积蓄。
相比“垫付”昂贵的费用,更让高珊头疼的是报销程序的繁琐。
“医院开的每一张单据几乎都不敢乱丢,生怕哪一张缺了就没法报销。”高珊还记得母亲在治疗结束出院后,她光是复印报销所需的住院病例、出院证明、医疗卡、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就花去了100多元。
由于单据太多,高珊不敢选择邮递,而是自己亲自回老家递交材料。随后她被告知材料需要经过医保部门审核,报销费用至少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到账。
在带母亲来北京就医前,高珊已经了解到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会比本地就医低,“但没想到会差这么多”。
高珊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母亲在唐山上的是城镇居民医疗,如果按照在北京花费的住院治疗费用标准,在当地的医保报销比例能达到90%。但因为是异地报销,最终10万元的治疗费仅报销了近5万元,报销比例仅有50%。
让高珊感到不公的还不只如此。
在经过多次向社保部门问询后高珊发现,由于北京的医保药品报销名录与唐山的名录不同,因此母亲在治疗中使用的一些药品,无法得到老家医保的报销。
“比如一款一盒1300元的抗癌药,北京的医生告诉我们可以走医保报销,但由于老家的医保药品名录中不包含这款药,我们就没法报销,只能自费。”高珊无奈地说。
如今,高珊的母亲还需要定期到北京医院复查,而复查的门诊费用,当地医保是不给报销的,这些同样要由患者自费。这甚至让高珊“暗暗庆幸”,“住院报销比例虽低,好在还能报”。
亲身经历令高珊对医保异地结算的改革充满了期待。
异地结算推进之路
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流动人口总量为2.45亿,其中跨省流动人口约占7成,这一数字意味着,有将近1.7亿左右的流动人口面临跨省就医难题。
“随着国家人口流动性的不断加大,这一问题涉及的群体将越来越大。”吴明指出,解决医保异地结算问题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医保“全国漫游”其实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最近几年每年两会期间都有委员、代表提出相关的改革建议。
事实上,2008年初,国家相关部门便提出要加快医保异地结算试点工作。
同年,沪浙两地试点了医保异地结算。最初试点的是嘉兴和上海,随后上海和杭州两地也启动了试点。
2008年3月,嘉兴社保局与上海市松江区医保中心签订了医疗费用代办报销服务协议。双方规定,符合协议条件的上海参保人,可以在上海办妥异地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将在嘉兴定点医院就医的相关单据交给嘉兴社保局,由后者每周一次到上海松江区医保中心代办报销患者垫付的款项。
遗憾的是,在沪浙两地开了“医保互通”先例之后,其余地区的医保异地结算进展十分缓慢。目前仅有个别地区进行了改革试行,比如,吉林省与海南、新疆实现了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相比之下,医保省内异地结算的改革要相对顺利一些。
2014年12月,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要建立完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支持省内统筹地区之间就医人员信息、医疗服务数据以及费用结算数据等信息的交换,并通过平台开展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目前众多省份都在积极推进省内医保异地结算,据统计资料显示,2015年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基本实现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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