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职工医保5大政策解读:如何认定参保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知识


:7月1日起,黄石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将有新变化,关系到每一个人。记者昨从市人社部门获悉,《黄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出台,有效期5年。然后就有很多人在问小编到底是要怎么实施医疗保险新规定,享受到什么待遇没有?
五问“新办法”
一问:如何认定参保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
答:累计缴费年限由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组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国家认定的1999年12月31日以前的工龄,退役、复员、转业军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军龄,2004年3月1日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1999年12月31后参保单位和人员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包括按规定实际补缴年限及从异地转入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从城乡居民医保转入的缴费年限不计算为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
二问:参保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3年的,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改制困难企业一次性缴费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三问: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时,是否可以申请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1
2
3
下一页
末页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