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2016年新农合缴费标准90元/人 增加大病商业保险


11月4日讯:昨日,记者从黔南州卫计委合医办获悉,黔南州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已于9月份启动,缴费日期截止到2016年2月底,个人缴费标准由2015年的70元/人提高至90元/人,同时,还增加了大病商业保险。
增加商业保险
“新农合2016年缴费标准是90元/人,初期都是在乡镇或社区缴费,最后快结束才由县(市)合医办收费。”黔南州卫计委合医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方案规定,农村低保对象人均缴费不低于35元;五保人员全额由民政部门代缴;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中度残疾人及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遭受自然灾害、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人群参加新农合,由民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按每人不低于10元/年的标准给予资助;失地、务工农民以及长期居住农村无固定职业的城镇户口居民也可自愿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
“今年的缴费标准虽然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20元,但是也增加了大病商业保险。”负责人说,如果市民患重大疾病,医院按照“新农合”报销标准进行补偿后,还可以获得商业保险公司的赔付。
新农合100%覆盖
据了解,黔南州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各项制度已逐步完善。目前,黔南州还实现了即时结报,当场减免,有效减轻了参合群众往返报销的经济负担。黔南州范围内不仅建立了门诊统筹住院统筹 重大疾病保障大病商业保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还实现了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的补偿模式、统一的住院、门诊及重大疾病补偿比例,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据介绍,黔南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开展以来,参合人员由最初的14.7万人发展到现在的326.65万人,参合率由当初的51.03%增加到现在的98.25%,新农合基金由当初的715.9万元增加到现在的14.7亿元。新农合的覆盖率已经达到100%。
48种大病可报销
那么,新农合报销的重大疾病有几种呢?为进一步扩大重大疾病的范围和保障水平,黔南州在省卫计委确定的24种重大疾病病种外,又增加了20种恶性肿瘤,以及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脑垂体功能异常、系统性红斑狼疮、麻风病畸残矫治手术等4种疾病列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保障范围内重大疾病在公立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病种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按80%的比例进行报销,且不受当年封顶线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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