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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深圳大病补充医保试行 不分户籍是否患病

2017-02-23 08:00:02 无忧保
9月30日讯:今年10月底至11月底,参保人缴纳20元/人/年保费,患重特大疾病时使用目录内治疗肺癌、乳腺癌等11种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最高可报销15万元。今年上半年,深圳市出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等政策。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详解《试行办法》具体操作。 覆盖近1193万参保人 此前,《试行办法》透露,重疾商业险将采取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模式,报销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据介绍,政府通过采购方式确定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该项重疾商业险的中标人,具体承办参保缴费、待遇理赔等业务,保费标准为20元/人/年,两年内(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按此标准执行。 深圳市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截至上周,全市约有1193万参保人具有资格购买该险种。 预计下月底开始参保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计今年10月30日起至11月30日,参保人就可以政府团购的形式,缴费参保。11月底,参保人就可享受相应待遇。届时,市人社局将提醒市民在缴费时段内及时参保。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缴费时段外参保,参保人须自行向商业保险公司申请办理手续,保费、待遇按商业保险公司的规定执行。 据了解,重疾商业险的缴费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其中,线上缴费渠道包括微信、平安集团的APP、手机短信以及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等,这一缴费方式预计占比80%以上。同时,深圳市人社局还将在全市开通几十个窗口,接受线下办理。此外,在职职工可采取以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的形式进行缴费。 据了解,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坚持总体收支平衡、保本微利运营原则,净利润率控制在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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