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六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8月24日讯:记者从8月22日召开全市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议上了解到,2017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除新生儿外,逾期不再办理,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含高校大学生)。
2017年是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的第一年,也是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职能、机构整合的第一年。据了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本市各类全日制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及非本市户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具体参保方式为: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保缴费,村委会统一收缴医疗保险费;城镇居民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统一办理参保缴费;各类在校学生原则上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已在学校办理参保手续的学生,凭缴费收据复印件不再随家庭统一参保。
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起源于西欧,可追溯到中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业所取代,出现了近代产业队伍。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流行疾病、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工人要求相应的医疗照顾。可是他们的工资较低,个人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于是许多地方的工人便自发地组织起来,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生病时的开支。但这种形式并不是很稳定,而且是小范围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很低。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间保险在西欧发展起来,并成为国家筹集医疗经费的重要途径。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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