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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全面实施

2017-03-01 08:00:02 无忧保
12月28日讯,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宝鸡市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全面实施,不论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均要享受到更加惠民、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这是我市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2005年我市农村居民新型合作医疗起步试点,2007年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新农合两项制度。随着我国城乡统筹工作的日益深入,以及全面深化改革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享受的医疗保障待遇上也趋于一致。 今年初,国务院决定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按照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出台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起符合实际、统筹城乡、公平可及、便民高效的具有宝鸡特色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并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制度紧密衔接,充分发挥各种保障制度的叠加效应,进一步提升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1 2 3 4 5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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