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新政明年起施行


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同时引入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致力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关于大病引入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模式,我市早从2001年起就在全市城镇职工范围内开始实施,将大病保障作为基本医保的拓展和延伸,目前经过11年的成功运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今年5月,我市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的四个扩大试点城市之一,通过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全市近400万城乡居民的大病医保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经完成对商业保险公司的招投标工作,而中标的商业保险公司也已经开始紧锣密鼓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务求为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我市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让我市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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