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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设计存在缺陷 大病重病均无保障


在日前举行的“2012生态文明贵阳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自豪地表示,中国基本医保已覆盖96%的人群,已跨入具有全民医保制度国家行列。
某种意义上,中国初步构建起全民医保制度,的确是一件令人惊叹的事情。但我们亦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草创初立的所谓全民医保制度,只不过是迈出了最最基本的一步,即以极其有限的保障标准,覆盖96%的国民。也就是说,尽管我们已跨入具有全民医保制度国家行列,但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全民医保制度恢弘的框架,亟待补充血肉,以使之尽快摆脱形销骨立的格局,变得丰润和圆满起来。
在“全覆盖”的目标基本实现以后,在医保领域,中国政府面临着两个大方向上的必须同时展开的顽强掘进:一者,“小步快走”地提高基本医保的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同时进一步弥补宏观性的制度缺失;二者,进一步完善健全现行基本医保的相关制度,扫清一系列阻碍全民医保品质提升的或有形或无形的壁垒,使全民医保真正名副其实。这两个方向,一个指向未来,一个指向当下,但却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唯有互相呼应才能携手前行。
现实之下,虽然全民医保甫立,但“看病贵、看病难”并不是如烟往事。一切都才刚刚开始,未来被许以光明,但前途必定久经曲折。基本药物制度虽崭露雏形,却还极不成熟,无论是规模还是品类都显得促狭,但即使如此,在一些地方还贯彻不下去。
现行医保格局之下的异地就医问题,更是沸反盈天的问题。由于统筹层次过低,形成了基本医保的割据形势,各地为了避免医保资源外流、将患者留在本地就医,无端设置各种各样的土政策,以制度的形式将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压到最低,以至于国家政策规定的70%的报销比例被完全架空。
像基本药物制度、异地就医政策等等,虽说瑕疵斑驳,但毕竟是建立起来了,只是完善与否的问题。但目前基本医保制度的有些方面,面临的却是有与无的问题。无可否认,某些核心制度的阙如,令基本医保制度的大厦产生了结构性失衡。
最为人诟病的基本医保设计缺陷,就是缺乏对于大病重病的制度性保障。从善制和良治的角度说,纵使目前国家财力无法保障对于大病重病的救助,但也不能在制度设计上实行刻意回避的鸵鸟政策,这是无法令人谅解的重大制度缺陷。现在不能保障,不代表未来不能保障,这理应体现在最初的制度设计上,否则,全民医保所失去的就不仅是一个保障的角度,而是制度的灵魂让人民富有尊严地活下去。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大病有保障,小病才有保障的必要。光保障小病,而不管大病,实为逻辑错误。就像一个人,生命朝不保夕,试问保障其打针吃药有何用处?因此,现行基本医保制度,必须尽快将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常见性大病,列入基本医保的范畴,不能轻佻地将其悉数推到商业保险的怀抱。
建立大病保障制度,已经引起中央重视。“大病保障是衡量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准。”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7月19日在主持召开医改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时如是说。我们也许可以认为,建立大病保障制度已经被提上主政者的议事日程。
全民医保,从瘦削框架走向血肉丰满,从形式走向实质,从草创走向成熟,事关13亿人的生命健康与福祉,前进的脚步需要不舍昼夜、步履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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