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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新增新生儿医保政策

2017-03-11 08:00:02 无忧保
从11月起,扬州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进一步统一和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新增新生儿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可享受规定的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产前检查费用 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据了解,结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参照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执行。 分区域统一 城镇医保特殊病种 全市分区域统一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种类。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暂按其现行政策执行。市区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暂定两大种类:一类:恶性肿瘤、血透(腹膜透析或灌流术血液净化)、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二类: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 全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政策也得到统一。各类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标准均为500元,具体结算办法:一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的结算办法类同住院;二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在规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政策范围内报销70%,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为2000元。 新生儿参保 可享城镇居民医保 从本月起,我市新增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政策。 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申报手续,并缴费到账的(以缴费到账时间为准),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医保结算年度结束之日止,按照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专题推荐】 商业保险是什么?我们一般所说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所谓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商业养老保险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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