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牡丹江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知识

2017-03-14 08:00:02 无忧保
牡丹江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办理条件(资格) 本市辖区范围内具有城镇户口、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 需要提供的要件 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彩照2张;中断医疗保险的人员需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书》复印件和原《牡丹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 受理单位 市医疗保险局 办理程序或办理流程  参保人携带相关要件到灵活就业1-5号窗口办理;持《缴费通知单》到6、7号窗口缴纳当季度医疗保险费;参保人缴费后到9号窗口办理医疗保险证;灵活就业人员需到指定的中国银行开立存折,每季25日前在存折上预存下季度医疗保险费;每年12月25日前在存折上预存下年度大额保险费72元。 注: (1)欠费的微机自动停止待遇,在25日前在存折存费的,次月享受待遇。 (2)新解除劳动关系一个月内有医疗保险的,接续后次月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设置12个月等待期。 收费标准 按9%年缴纳:1380元/人,按5%年缴纳:792元/人(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72元,每年4月1日医疗缴费基数调整) 收费依据 《牡丹江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牡政发[2004]4号、《牡丹江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牡政发[2001]44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整理档案) 工作时间 8:30-11:30  13:30-17:00 规定办结期限 即办即结(除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以外) 承诺办结期限 即办即结(除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以外)

标签:   保险参保基本医疗医疗保险保险医疗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