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受益多


今年,格尔木市将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将大幅提升城乡居民特大疾病保障水平,使广大参保城乡居民得到更多实惠;提高大病医疗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运行质量,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解决大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问题。
该市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按人均每年50元标准统筹,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统筹标准划转,无需参保居民承担。参保的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达到起付线5000元以上的部分,纳入大病医疗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按80%的报付比例给予二次报销。按照“基本医保十大病医疗保险十医疗救助十大额医保”方式,使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80%。民政救助对象住院费用实际支付比例将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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