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省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大病保险最高报70%-医疗保险政策


2017河南省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大病保险最高报70%
河南省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后,大病保险报销怎么报,报销比例又是多少?1月18日,《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公布,根据实施办法,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最高支付70%。
根据规定,该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原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相关政策同时废止。
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根据办法,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即全省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按统筹地区承办具体业务。
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参加大病保险资金支付?根据办法,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
据了解,大病保险起付线参照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
报销比例|10万元以上支付70%住院治疗可即时结算
根据我省规定,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综合考虑大病保险资金收支情况和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情况确定。
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分段报销比例为: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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