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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2月1日起实施

2017-06-12 08:00:02 无忧保
      深圳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2月1日起实施,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1808元,这一标准的实施将对深圳社保缴费有所影响。详细信息点击即可阅读!   深圳市政府公报显示,自2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1,808元人民币,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6.5元,与2013年的每月1,600元和每小时14.5元相比,分别涨13%和13.79%。   2014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信息提炼:   (一)2014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将从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808元/月;   (三)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5元/小时。   企业如违反2014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可向各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4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2014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相关资讯   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发布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获悉,自2014年2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将比现在调高208元,为1808元/月。这一标准高于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了解到,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目前还没有公布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仍执行201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的标准是1620元/月,广州的标准是1550元/月,天津的标准是1500元/月,北京的标准是1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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